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组织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制定、落实党总支部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部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三、领导所属各党支部工作,抓好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安排和部署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积极分子在教学管理和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党总支部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总支部及各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深入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六、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支持他们开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组织活动和思想建设等各项工作,关心共青团和学生会干部的成长,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按照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做好专职辅导员教育、管理、培养、考核和评优工作。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八、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素质拓展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奖励、惩处提出建议,交系务会议讨论决定。
九、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方针和政策,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安排和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指导,掌握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和提高就业率。
十、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和领导请示汇报,维护学校和院(系)的稳定。
十一、搞好总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十二、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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