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教学质量督查
(一)实验任课教师的教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备课情况(实验准备);
(二)新开实验课(教学文件、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样式等)或实验项目情况;
(三)实验教学内容和课程建设及改革情况、实验课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建设情况;
(四)实验课程考核、成绩记录与考勤情况;
(五)学生的学风,即课前预习、实验课期间课堂纪律、实际动手和思考问题等情况;
(六)实验室设施、环境条件及实验教学装备条件情况。
二、学生实验报告检查
检查学生实验报告是否按要求的格式撰写,任课教师是否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是否加评定成绩;学生未按要求完成的实验报告是否让其重做。
三、教学计划落实情况督查
督导组以培养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为基准,检查实验课是否开出、实验项目开出率是否达到百分之百,实验教学学时是否达到培养计划的要求。
四、实验室开放情况督查
检查学院从时间、内容、覆盖面上落实实验室开放的情况,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含管理办法、预约登记、实验等级等)。
五、实验教学秩序检查
重点检查学院是否依照实验二次课表上课,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因故需变动实验课表或实验教学任务的,必须按学校要求填写调课单和请假条。
六、实验教学督导教师工作方式
(一)随机走访查看、听课、与任课教师和学生交流;
(二)现场查看被检查的实验课程教学资料文件(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学生实验报告、教案、成绩册)。
七、信息反馈与综合评议
试验教学督导专家组对实验教学等情况进行检查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如下处理:
(一)及时向实验课教师或其他有关人员反应有关问题,争取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督导教师应及时与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联系,由他们妥善解决;
(二)每学期结束,实验督导专家组应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 上一篇:没有信息
- 下一篇: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学基本文件检查 评价制度及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