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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教育专业(专科)(师范)


一、培养目标

坚持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培养热爱早期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坚定专业理想,具有先进早教理念,专业基础扎实,保教能力突出,具有开拓、进取、创造精神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早期教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

1.思想素质: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早期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认同早期教育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2.专业素质:关爱婴幼儿,尊重、信任婴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婴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具备初步运用早期教育理论知识解决早期教育的实际问题;具有自我反思、学习、实践研究与自我发展的能力。

3.身心素质: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二)知识要求

1.具有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了解婴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了解早期教育、保育、管理的一般原理。

4.掌握婴幼儿生理与心理发展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掌握早期教育与实践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技巧。

5.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必要的英语基础知识。

6.具有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基本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

(三)能力要求

1.具有较强的观察、研究婴幼儿和组织有效、适宜的保教能力。

2.具有适应终生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能力,有较强自学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3.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反思能力,有初步的科研意识的能力。

4.具备从事早期教育工作所需的环境创设、口语表达、弹、唱、跳等基本技能。

5.具备对早期教育现实问题进行调查、诊断、咨询和辅导的基本能力,有一般文化素质和一定的审美能力。

6.具备与婴幼儿、家长有效沟通的能力。

7.具备主动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改进早期教育工作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

三年。

四、就业面向

毕业生就业面向河南省及全国各地亲子园、早教指导中心、幼儿园托小班教师,也可在学前儿童图书出版、教玩具研发销售、早期教育科研机构、学前儿童心理咨询等机构从事教育、培训评价、早教机构管理等工作。

五、主要职业能力

1.创设和维持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的能力;

2.提高婴幼儿的身体和智力水平,能支持婴幼儿的社会性和情绪情感发展并为其提供积极的指导的能力;

3.观察、记录和评估婴幼儿行为的能力;

4.掌握婴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原则,制订并实施一项适合于婴幼儿需要的活动计划的能力;

5.具有与家庭建立积极有效的关系的能力;

6.具有指导家长进行科学育儿行为的能力;

7.致力于持续化的专业发展的能力。

六、核心课程

  本专业核心课程:婴幼儿卫生与保健、婴幼儿心理与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概论、婴幼儿动作发展与指导、婴幼儿语言发展与指导、婴幼儿社会性发展与指导、婴幼儿家庭与社区教育、婴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早期教育环境创设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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