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2007级学生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8-01-10  发布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颁发的《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4号)精神,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的迫切需要,服务高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适应广大青年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需要,院团委决定对2007级学生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有效开展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通知:

一、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义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江泽民同志“四个统一”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作为统揽大学生课外业余学习教育活动的龙头工程,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导向,有利于动员社会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识和能力。

二、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学计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知识智能结构,提高人文科技素质,全面成长成才。

三、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要求

1.学院各级工作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的精神,在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熟悉业务,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为我院2007级学生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团组织要将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主线,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原有团工作的基础上在职业设计、素质拓展、素质评价、社会认同四个环节上进行创新,逐步形成一整套素质拓展制度。

3.要将举办素质拓展活动、建设素质拓展基地、营造素质拓展氛围的工作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评议、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有机结合。

4.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组织在教学主渠道以外的学生素质拓展方面具有传统的优势,要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中继续发挥应有作用,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共青团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委员会

                                       200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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