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狗万滚球,狗万app实验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与课堂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启发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保证实验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任务和内容

(一)实验教学是指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及理论课中的实验环节。

(二)实验教学的任务是: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认识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培养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实验现象的本领,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及独立工作能力。

(三)实验教学管理的内容

1.实验教学文件管理。

2.实验项目管理。

3.实验教学组织管理。

4.实验教师管理。

5.实验学生管理。

6.实验教学质量监控。

7.实验考核。

二、实验教学文件管理

(一)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是指导实验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实验教学大纲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有关教研室和实验室根据培养办法及课程教学大纲编写。

1.教学计划中确定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和理论课程中的实验环节均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

2.实验教学大纲包含课程简介、课程实验教学目的和要求、实验项目名称和任务、实验项目学时分配、实验基本要求和实验内容,实验用到的主要仪器设备,实验考核和成绩评定办法、实验教材及参考书等内容。

3.实验教学大纲的制订与实验项目的设置应根据专业培养办法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从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出发,结合本学科发展需求与现代科技前沿,不断更新与完善。实验教学要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逐步减少演示和单纯验证类等基础性实验项目,积极增设综合性、设计性与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除必做的实验项目外,要有足够数量的自选项目供学生选做。同时应鼓励学生自拟实验项目进行探索性实验和研究性学习。

(二)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

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是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实验的参考书,所有实验教学,都应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自编、改编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由二级学院认定后方可使用,并在实验教学进行前印发给学生。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应包含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用到的主要仪器设备以及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实验课表

实验课表(附件)是实验室安排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的计划表。任课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制定教学进度,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安排课程实验的时间,二级学院统一汇总下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安排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主任负责落实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项目管理

(一)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项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确需变动或更新实验项目时,首先应修订该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

(二)对于新开和更新的实验项目,应由实验指导教师预做或试做,并提供试做记录、实验报告、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合格后,方可对学生开出,同时修订该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

(三)每个实验项目均应填写内容齐全的实验信息项目卡片。

(四)鼓励开设新实验项目及更新实验项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应适时将新的实验技术纳入教学,以替换陈旧落后的实验内容和方法。

(五)鼓励开设“三性”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设计和实验能力。“三性”实验的有关要求和认定办法参见《狗万滚球,狗万app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办法》。

四、实验教学组织管理

(一)制定实验课表

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或课内实验,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办法的学时要求编排详细的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学课表采用学期课表的方式进行。实验教学课表将作为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教学预备周周末前,二级学院将学期实验教学课表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实验课表如有变动,按照学校调、代课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变动。

(二)指定实验指导教师

所有课程实验(含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必须指定实验指导教师,原则上理论课教师为该课程的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协助实验指导。若确因工作需要,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指导教师的,须由理论课教师同意,而且要安排其他实验技术人员协助指导。

(三)实验准备

实验开出前,实验技术人员应准备好实验必需的仪器设备,并保证其完好。准备好实验用低值易耗品与耗材,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四)实验指导

每组实验人数直接关系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完成的质量,为保证实验中学生能充分动手动脑,提高实验技能,根据教育部要求(动手操作基础实验课1人1组,专业基础实验课2人1组,专业实验课3至4人1组),结合实验室仪器设备套数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完成实验的最少人数分组为宜。演示实验视具体情况而定。

为保证实验课安全进行并为学生提供及时指导,每次实验平均每个实验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指导上机时一般不超过1个教学班。

(五)实验结束

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协助实验技术人员整理实验场地,验收并妥善保管实验设备和实验低值易耗品,检查实验室的水、电等设施完好。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处置妥善,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实验教学指导人员管理

实验教学指导人员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要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一)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教学指导工作。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应进行预做,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并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2.首次上岗的指导实验的教师,由二级学院组织其进行试讲、试做,二级学院领导对其试讲、试做认可后,才可指导实验。

3.课程第一次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并归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4.实验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挥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停止其实验。

5.做好对学生上课的考勤记录,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严格考核、合理评定学生成绩。课程实验全部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将实验报告总成绩标记在实验报告首封页并签名,交二级学院存档。

6.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工作,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应用现代新科技,更新陈旧落后的实验内容,加强实验学术、技术的交流、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

(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1.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2.实验技术人员在每次实验前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是否完备,对实验室水电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实验过程中,原则上实验技术人员要全程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实验,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4.实验完成后,实验技术人员要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使用情况,整理归位,并填写《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5.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仪器设备要认真进行日常维护,及时维修出现一般性故障的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并认真填写《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对于仪器设备其他的故障情况,及时报请维修,避免对实验教学造成较大影响。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培训记录本》。

7.加强实验技术的交流,开展实验方法、实验技术的改革、创新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

六、学生管理

(一)实验前,学生需认真预习实验教材或指导书,了解实验内容和原理、所用仪器设备、注意事项,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实验。

(二)学生进实验室之前应认真学习《学生实验守则》,实验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公物,节约实验材料。实验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实验仪器和清扫实验场地,认真填写好《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经实验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才可离开实验室。因违章操作或违犯纪律而损坏仪器设备以及私拿实验室器材者,应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退还实物,进行赔偿并做出检查,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应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操作,做好实验记录,认真独立地完成实验报告。

(四)对无故不参加实验的学生作旷课处理,请假缺做的实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做。

七、实验教学质量监控

(一)实验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达到实验教学目的,实验室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二级学院要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实验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体系,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教务处负责审查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计划,管理计划的执行;负责各实验室(中心)实验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督促;积极执行督导听课制度,通过听课了解实验教学质量情况,了解实验设施对实验教学的支持情况,提出改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意见。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验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从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入手,做好大纲、计划、项目、教材、制度建设、管理等基础工作。认真进行实验教学的检查分析,每学期至少2次检查本二级学院的实验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维护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四)各二级学院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对实验教学相关的各种信息搜集、材料整理和归档保存等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教务处每学期对全校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教促办随机监督检查实验教学质量。

八、实验考核

实验课考核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课程实验全部结束后与本门课程期末考试前进行,成绩由实验指导教师在课程期末考试前报该门课程任课教师。

(一)实验考核由实验报告评定、实验理论测试和实验操作3部分组成。

(二)实验报告是学生记载实验过程重要的文字资料,实验室可根据所开实验个数及实验复杂程度分配每个实验所占权重,每个实验应独立评分,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完成实验报告的数量与质量认真批改,客观评定成绩。课程实验全部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将实验报告总成绩标记在实验报告首封页并签名。

(三)实验理论测试是对学生掌握实验原理、方法、数据处理与实验推理(结论)等内容的考核。

(四)实验操作测试是对学生实验动手能力的考核。实验操作考核一般安排在本课程实验全部结束后集中进行,可以对某一实验、某种实验技能或某台设备操作方法进行实测。

九、实施与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