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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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师范) (本科)

发布时间:2025-04-02作者:admin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适应新时代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立足豫东,面向河南,辐射全国,培养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健全的人格、较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具备扎实的幼儿教育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与终身学习发展能力,应用实践能力过硬,能在幼儿园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保教、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学前教育骨干教师。

本专业毕业后5年左右的学生,应当达到以下目标:

培养目标1【践行师德】: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专业理想和职业信念。

培养目标2【学会教学】:具备广博的人文、社会、艺术、科学素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掌握幼儿保育、教育知识,能促进幼儿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协调发展。具有敏锐观察、分析幼儿行为的能力,能根据幼儿的特点给予适宜的指导;能根据幼儿特点创设合适的教育环境,有效支持和引导幼儿的游戏活动。

培养目标3【学会育人】:能够熟练指导与组织群体活动,善于应用团队力量,并通过多角度普及本专业学科知识,为创建和谐的人类社会而付诸努力。能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善于捕捉一日生活中的教育契机,培养幼儿良好的社会性、个性、意志品质与行为习惯:善于充分利用班级环境、园所文化、家庭和社区等优质资源进行综合育人。

    培养目标4【学会发展】:具有初步的组织管理意识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善于在保教工作中不断反思,探索和研究改进保教工作中的问题:能有效与幼儿、家长、同事进行沟通,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主动的创新意识和终身学习能力,成为不断追求卓越的学前教育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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