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2017〕24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就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日 )—10月8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补课10月6日星期五)正常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召开主题教育班会,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交通、盗窃、饮食、饮酒、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等安全问题,尤其防止人身伤亡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重点提醒学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不集体租车返乡;晚间外出结伴而行,注意人身安全;禁止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观光旅游。
(二)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规电器;未经允许不准留宿他人;严禁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应随身携带学生证等证件,积极配合门卫值班员查验;全部离开宿舍时要关掉宿舍所有电器电源,关好窗户,锁好房门,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教育留校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对于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出现感情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就业压力大、身体有疾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四)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校规教育。禁止他们参与组织未经许可的活动或集会;禁止使用手机、网络、电话发布有关国家明令禁止的信息。注意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等安全注意事项,保持清醒头脑,谨防上当受骗。
(五)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学院要在学生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要认真调查、落实各班学生去留的详细情况,特别是离校学生的去向。要在留校学生中确定每班的联系人,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教育学生按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请假。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与10月9日上午12点之前报到学生处。
学生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