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河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启动
日期:2013-06-03  发布人: 

日前,团省委、省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第六届河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

第六届河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由团省委、省综治办、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国家税务局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等17个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选树在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当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积极建功中原经济区,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贡献力量。评选范围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促进平安河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预防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及重大事件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管理、无私无畏,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成绩的政法、行政执法及财政等战线的优秀青年。

  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由团省委、省综治办、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河南省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等17个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活动旨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载体,更好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切实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贡献。评选范围是与青少年事务直接相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并为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在促进青少年学习教育、困难救助、身心健康、犯罪预防和青年就业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 

  评选活动分为申报、评选、公示、命名表彰等四个环节,由各省辖市团委和相关单位共同推荐申报,经省评选组委会初评后,将候选人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再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审议,确定表彰名单。召开表彰大会,在全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可学的榜样。

  据悉,我省自1998年开展“河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省已经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70个,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484个,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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