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招新工作安排
日期:2008-09-23  发布人: 

一、时间:923日——25800—2000

二、地点:11号宿舍楼到16号宿舍楼之间主干道两侧

三、参与人员:各社团纳新工作小组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纳新宣传工作,固定自己社团迎新地点。文明宣传,遵循自愿加入原则。

2、不得在纳新过程中分发与张贴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传单、横幅及其他宣传工具。不允许非本校人员参与纳新工作。

3、在纳新过程中,各社团相互合作,不得出现矛盾与冲突,务必给新生留下一个良好的社团形象。如社团之间出现不和谐的情况,经落实后随即取消涉及社团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4、合理收取会费,不得超过《学生手册》规定的20元的标准。会费收取要遵循社员自愿的原则。有特殊困难的社员可以相对减免社费。

5、社团在收取会费之后要向社员提供正规收据,并且自己保留存根。做好本社团的财务记账。在纳新结束之后向院团委递交社员总数、社费总数及纳新财务报表。

6、社员加入社团后,社团应统一印制会员卡。要求大方、正规,在会员卡上禁止出现商家宣传和任何广告。

7、在社团固定自己纳新位置后不得擅自移动摊位。不得在摊位以外的地方张贴海报横幅等一切宣传资料。

8、社团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楼发放传单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宣传。纳新期间不得打扰新生正常学习生活。

9、社团不得在宿舍楼正门摆设宣传摊位,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出入。

10、            在社团纳新工作结束以后,各社团应撤掉本社团横幅和海报,清理各自摊位,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11、            各社团应于27日下午17点前将各自社团的纳新情况以文字形式向团委汇报。(包括纳新人数,新老会员人数,社团干部名单,社费收取情况,社团现阶段财务状况等。)

12、            纳新工作结束以后,各社团应尽快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开展新学期的社团活动。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的社团必须向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换届,最终情况要以文字形式送交团委。

(纳新期间,团组和团宣成员负责各项监督、协调工作。)

 院团委

                                                      200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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