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工会常识自问自答
发布日期:2016-10-25

1.学校为什么要建立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集中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和教师法对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基础的工作要从基层做起,重视和加强民主建设;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

2.学校教代会有哪些职权?

答: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根据学校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行使的职权,简单概括为:讨论评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

3.怎样选举教职工代表?

答: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以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以部门工会为选举单位,在所属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领导下,通过教职员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4.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什么?

答: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加表决;

(3)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5.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什么?

答: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6.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或措施三部分。

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

教代会提案已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在下一次教代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报告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

7.怎样理解工会和教代会的关系?

答: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从中央、地方到基层,有系统的组织体系。教代会则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的划等号。但是,关系又很密切。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这种关系,使工会与教代会在工作上、工作机构上可以有机结合。

8.工代会可否与教代会一起召开?

答:工代会可以和教代会一起召开。

如果两会合并召开,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届期统一,同步换届。

(2)代表合一,明确规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

(3)同时开会,一般先开教代会,再完成工代会议题。

9.教职工加入工会的条件、程序是哪些?

答:《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能入会的。另外,被判处徒刑缓期执行和被开除校籍的教职工,在缓刑和留用察看期间,一般暂时不吸收入会。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条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10.工会会员转移组织关系有什么手续?

答:《中国工会章程》第五条规定:“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工会会员离开原有组织,参加新的工会组织时,工会关系的接转手续,一般由工会基层组织直接办理,不必通过上级工会组织。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