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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补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11

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补选   

 办    


一、代表的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关心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3.热心参与民主管理,密切联系群众,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

二、代表的选举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以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基层工会)为单位,在征求所在单位党总支(党委)和有关方面意见,经过充分酝酿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

(二)代表的产生

在代表候选人中,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代表,差额比例为应选代表人数的10%

(三)在选举代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的教职工出席会议,选举方为有效;

2.当选者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教职工半数以上;

3.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教职工半数的人多于代表名额时,得赞成票数多者当选;

4.如果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得赞成票数均超过应到会教职工的半数,并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时,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数多者当选;

5.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教职工半数的人少于分配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在其余代表候选人中进行再次投票,再次投票结果仍少于分配名额,则不再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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