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编辑: 时间:2025-03-09


一、在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并代表学院与学校各职能部门、校外单位联系工作,处理学院的日常行政事务和各种临时性事务。

二、做好各类行政文件、公函、信件、报告、报刊、图书等材料的收发、传递、分发、上报、管理工作,协助学院领导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学院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学院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固定资产的建帐、登记和管理工作,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四、协助学院领导安排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登记,整理会议纪要,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保管、归档、催办工作,做好必要的接待工作。

五、做好学院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干部人事等专项材料的接收、整理、保管和上报工作,作为单位报账员负责艺术与传媒学院的报账工作。

六、协助各教研室主任制订、修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其实施办法,进行教学检查、教学评估、课程建设等工作。

七、归口管理各种教学文件、报表,负责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的材料准备、收发和统计分析工作,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八、收集整理学校、学院关于教学、教务方面的资料和文献,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课程建设档案和其他教学档案。

九、负责试卷管理、分发等工作,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成绩登录工作。

十、接受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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