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编辑: 时间:2025-07-08 一、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艺术与传媒学院的教学管理、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落实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持召开以业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艺术与传媒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艺术与传媒的内部经费开支计划,并审批经费的开支。 四、负责组织艺术与传媒学院的业务考核、职称推荐、教学观摩、教学改革、学术活动、对外联系等工作,做好学院的学期、学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五、做好学校安排的评建工作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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